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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ica已死,兇手就是Leica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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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3-12 15:26:37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Leica是一間相機廠商,然而Leica也代表一種美學的表現,強調以最輕巧的可換鏡相機和簡單直接的方法拍下轉瞬即逝的畫面,而沒有提及解像度、光學表現、黑白表現、云云。當中最能代表這種攝影概念的,就是布列松(HCB)的「決定性的瞬間」與其作品。
今天我們直覺地以為,Leica最強大之處,來自其光學質素的突出表現。諷刺的是,為人所共知的Leica攝影師如Robert Frank讓我們醉心於Leica美學,但使用在他的Leica相機上的,郤是Nikkors和Canon鏡頭。作者指當年的攝影師選用Leica相機是因為其細小、輕量的機身以及龐大的鏡頭群與配件支持,而從來都不是鏡頭的光學質素。

但對於那時代的Leica使用者而言,光學質素不是Leica的重點,更不是攝影的重點。工作上,他們只需要足以刊登在刊物上的影像質素,然後把心思放在題材的發掘,所以他們需要Leica相機的輕巧、快速、直接。需要更高的畫質要求的話,他們自然會用更大片幅的相機拍攝。而事實上,今天我們再看舊時代Leica攝影師的作品,亦不難在構圖、相機質素和操作上作出種種批評,但這些作品的重要性,卻是在於其帶來的啓發性或是所表達的攝影概念。

(文章摘錄自Photoblog.hk), 全文及圖片見以下連結
http://www.photoblog.hk/wordpress/75941/leica%E5%B7%B2%E6%AD%BB%EF%BC%8C%E5%85%87%E6%89%8B%E5%B0%B1%E6%98%AFleica%E8%87%AA%E5%B7%B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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